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党员和滞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3    点击量:

 

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2014届毕业生党员和滞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毕业生党员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确保毕业生党员顺利转接组织关系并在新的工作、学习单位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肃认真,明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保证毕业生党员在新岗位上确定党员身份、发挥党员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关系着毕业生党员的切身利益。

各单位党组织应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和滞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在全面掌握本单位毕业生党员毕业去向、签约情况等信息的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并选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严格规范,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滞留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落实工作单位并已签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可转入就业单位所在辖区的社区党组织(社区(乡镇)、楼宇、园区党员服务中心已建有党组织的,也可以接纳)。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按时交纳党费,认真过组织生活,定期递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书。

(二)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含出国留学或出国交流学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至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或父母所在地社区的党组织。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得留存学校。

(三)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对于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对于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校内人员流动要求进行组织关系内部转接。

(四)滞留毕业生党员的管理

各单位要及时与滞留毕业生党员联系,通知其尽快回学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2014届毕业生离校之前将本单位滞留流动党员关系全部转接。经通知而仍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